腾冲县地方税务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
实施方案
根据《保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文件及领导重要讲话的通知》(保地税发〔2010〕35号和《保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地方税务系统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地税发〔2010〕58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腾冲县地税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各股(室)、分局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级管理的原则,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目标,制度创新为动力,效能提升为重点,监督检查为手段,积极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在全县地税系统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地税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提高地税部门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地税工作顺利完成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
二、主要任务
各股(室)、分局应当围绕下列重点,积极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一)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二)强化目标管理,提高贯彻执行能力;
(三)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四)搭建信息平台,提高政务工作效率。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培训教育,推进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
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强化培训学习,推进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
1.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多层次、多类别、多渠道开展培训
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强化税收政策和业务技能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云南地税网络教育学院的优势,打破时间、空间限制,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整合教育培训资源,缓解工学矛盾。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综合司法、高级审计师等“五师”资格考试和“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读书活动,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规范培训管理,健全完善培训制度
(1)建立培训报备制度。按照对口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全县地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报备制度。人教股负责全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定,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市局人教科备案。各股室于每年2月中旬将本年度需要培训专题报县局人教股,各分局要根据县局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好培训工作。(2)建立集中培训制度。围绕2010年省市地方税收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干部需求为导向、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网络教育、集中培训和自学为主要形式,以更新知识和适应地税发展需要为重点,认真组织初任培训、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税收业务培训、信息化应用培训、财务知识培训和综合素质能力培训,使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得到大幅度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一是开展初任培训。主要是按照省市局要求,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初任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税收法律知识,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二是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培训。主要是按照市局培训工作要求,对县局部分班子成员和分局长(稽查局长)进行培训。协助市局选好参训对象,重点以科学发展观、领导科学、管理科学、政策法规、廉政建设等为主要内容,以脱产集中学习的形式进行。三是开展业务骨干培训。以税收管理和稽查岗位的业务骨干为培训对象,积极组织从事税政业务的人员、管理分局和稽查局业务骨干参加市局集中培训,并组织参加培训学习人员对各股室、分局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重点是加强财会知识、涉税法律法规、查帐技巧的学习。四是开展网络教育培训。进行计算机基础知识及运用,信息安全相关知识,网络知识及运用培训,进行营业税条例及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车船税条例及云南省实施办法,土地增值税、资源税、房产税等相关知识培训。进行税收会计统计核算规程,税收会计统计制度,重点税源管理,税收宏观分析、税收微观分析、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纳、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培训。五是开展地税业余文化知识培训。对干部职工开展爱岗敬业教育,心理辅导讲座,健康知识讲座,礼仪知识,毛笔书法、绘画和摄影知识的培训。
(3)建立培训登记制度。按照《云南地税系统公务员培训教育管理办法》(云地税发〔2008〕90号)规定,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台帐,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培训激励与约束机制,将公务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建立培训检查考评制度。将培训工作纳入“六好”创建综合考核。从2010年起,实行第一年自查、第二年抽查、第三年全面检查,对未完成培训计划的要及时进行补课。并于每年12月1日前,向市局报送年度干部教育培训总结及培训台帐。
3、强化培训保障措施,确保培训效果
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培训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加强培训工作作为地税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的具体行动,统筹安排,整体部署。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培训所需经费,于每年11月20前向市局人教科报送教育经费实际投入情况。
(二)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整治违法违规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梳理行政执法依据,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理顺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加大行政复议备案力度及复议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1)县局征管股、税政股按《现有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行政审批项目公开表》清理审批项目,于4月15日前报政策法规股。
(2)县局政策法规股初审后,于4月2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局审核确认。
(3)5月中旬县局法规股将公布内容按程序报批后交征管股通过网络公布;同时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1)县局征管股、稽查局将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和标准、幅度等)编制成目录,并按照《云南省规范自由裁量权规定》量化自由裁量权,于5月中旬通过内网邮箱传递给政策法规股,政策法规股按程序报批。
(2)县局政策法规股将量化标准于5月下旬报市地税局和县政府法制局。
(3)标准通过审核后,结合效能政府建设的其他工作,将分解标准通过有效形式向本部门执法人员和社会公布,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
3.规范行政复议行为
(1)结合新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复议受理、完善审理方式,统一执法文书,落实告知制度,严格备案审查制度。
(2)县局根据需要举办税务复议培训。
(三)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促进年度税收工作任务完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市局对地税工作的安排部署,县局每年从重点工作中确定1项工作作为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按照分级管理负责和目标管理的要求,由县局和各分局组织落实。
结合2010年省市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安排,拟确定以下6项工作为全县地税系统年度重点工作。
1.加强税收管理,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2.强化税务稽查职能,加大查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力度。
3.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构建和谐税收。
4、推进科技兴税,深化信息技术运用。
5.加强各级地税部门领导班子建设。
6.加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其中,加强税收管理,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工作列为全县地税年度目标管理倒逼重点工作。
县局分管领导:苏学义副局长
责任股室:机关各部门
责任人:各股室主要负责人
牵头股室:计划统计股
在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工作中,全局要按照市局要求综合运用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任务倒逼责任人、督查倒逼落实等方法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全过程倒逼管理。单位每半年要进行不少于1次的自检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向上级地税部门和同级政府报送。上半年的自查报告于6月15日前报送,下半年的于12月1日前报送。各股室要认真落实目标倒逼管理工作,按照序时进度完成目标,对未能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工作目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给予行政问责处理。同时要认真填报《云南省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和《云南省行政机关目标倒逼重点工作选报表》(见附件3),并按要求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四)转变工作作风,推行一线工作法
一线工作法是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机制,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集民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有力手段。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认真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创新在一线体现、成效在一线检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推进一线工作法的第一责任人。
1.建立一线工作联系制度。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的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县局党组确定的年度工作安排和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县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广泛开展为群众和纳税人解难题、办实事活动。通过领衔主办、现场办公等形式,在优化纳税服务、扶贫帮困等方面推出一批为民助民项目,贴近与基层和纳税人的联系,树立地税机关的良好形象。
2.建立一线工作联动机制。倡导推行“当天的事情当天办、复杂的事情协调办、紧急的事情立即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一切事情依法办”的“五办”服务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问题和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以分管领导负责、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涵盖问题收集、梳理、分发、处置、督办等环节在内的衔接紧密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度,凡是属政策规定范围内和职责权限能处理解决的,要现场处理解决。
3.建立社情民意沟通制度。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政务信息查询制度”,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针对“窗口单位”的实际,按照《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实施办法(试行)》、《办税服务厅规范(试行)》的要求,在各分局征收大厅设立纳税服务咨询台,建立基层征收一线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把了解纳税人诉求、接受群众谏言献策、处理各类问题的阵地推进到最前沿,使群众和纳税人的问题能得到方便、及时、快捷的解决。进一步发挥好地税网站、12366热线等媒体和网络的优势,搭建地税部门与广大纳税人沟通的平台,推进依法征管和诚信纳税的良性互动。
4.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举报、投诉和监督机制,把对重点工作开展、为群众和纳税人办实事、解难事活动的办理情况作为重点,采取民意调查、明查暗访和动态跟踪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能按照标准、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责任倒查,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将启动问责。
各单位要详细记录本单位一线工作开展的情况,并做好统计(见附件4)。每季度对实施一线工作情况进行1次自查,年终形成年度自查报告于12月5日前报上一级地税机关,同时报送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五)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政务工作效率
切实把信息化建设的重心转移到深化大集中数据应用和软件功能上来。完善大集中系统数据架构,逐步实现数据分区、权限分级、数据共享、应用分层,确保系统适应各级地税机关执法管理需要。实施大集中系统交易与查询分离改造建设,继续优化、完善《云南地税综合管理信息系统V2.0》,提升系统性能。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为突破口,搭建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重点建设网上办税系统。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工作。开发应用大集中系统单机版应急软件,启动异地灾备系统应用,确保系统运行和数据安全。建设备份网络,确保网络平稳运行。建立信息化人才队伍管理和培训机制。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通过建立健全运行维护体系、安全体系、执法应用体系和纳税服务体系,使信息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地税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010年4月)
根据腾冲地税实际,制定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县局监察室备案。同时,认真开展好学习宣传和动员活动,提高干部职工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二)组织实施,强化落实(2010年5月至12月)
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逐项开展工作。并注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分析总结,深化提高(2010年12月)
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客观考评,形成专题报告,于12月5日前报上一级地税机关,同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法制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执行力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决策和省、市、县局的工作部署上来。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体职工共同参与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科学安排,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事关地税事业科学发展大局,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狠抓落实是关键。要深入开展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学习宣传活动,扩大知晓面和参与面,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注重结合、有序推进。坚持把地方税收中心工作与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各项工作以及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有序推进。以行政能力提升促进地税中心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以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检验行政能力制度建设的成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为腾冲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工作情况反馈。要加强开展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情况的报送工作,每月10日前要将上月工作情况报上一级地税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办公室,同时,报送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法制部门。
附件:1.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
2.云南省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统计表
3.云南省行政机关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
4.云南省行政机关一线工作情况统计表
5.保山市地方税务局干部教育培训台帐
6.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卡片
附件1
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
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是通过详细分解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任务倒逼责任人等方式,强化督促检查,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围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执行力的提高。
(一)目标倒逼进度。按照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以年度工作目标计划为起点,倒推每季、每月、每旬直至每日的序时进度,建立以日促旬、以旬促月、以月促季、以季促年的目标管理控制体系,促进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时间倒逼程序。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的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程序,确保用时间进度倒逼各级行政机关,使其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履行职能,最大限度地简化、优化工作程序,谋求优质、高效的工作结果。
(三)任务倒逼责任人。将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增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促进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的达成。
(四)督查倒逼落实。切实发挥政府督查、行政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大过程性、动态性的督查检查力度,督促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时序进度完成目标。
(五)社会倒逼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要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各级机关不断提升工作效能,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附件2
云南省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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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名称 |
分管领导 |
责任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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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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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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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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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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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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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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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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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页不够可附页。
附件3
云南省行政机关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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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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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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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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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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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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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目标 |
责任处室 |
责任人 |
阶段目标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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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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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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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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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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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实施四项制度
联席会议审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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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实施目标倒逼管理的重点工作必须从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中选取,每项重点工作填一张表。
附件4
云南省行政机关一线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制单位(盖章): 填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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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工作名称 |
上半年
合计(件) |
下半年
合计(件) |
全年
合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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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工作
联系情况 |
一线决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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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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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工作
联动事项 |
现场办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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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办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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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办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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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办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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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沟通情况 |
采纳群众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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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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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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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倒查
追究事项 |
追究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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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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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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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中未尽事宜可附页说明。
附件5
腾冲县地方税务局干部教育培训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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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何地何部门培训 |
培训对象人数 |
培训内容或课程 |
培训类别 |
师资(主持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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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卡片
编号: 制表单位:保山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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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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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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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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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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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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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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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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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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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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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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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培
训
记
录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部门学习培训 |
学习培训内容 |
培训时所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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