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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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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厅设置申报纳税、费款缴纳、发票管理和综合服务四类窗口。
综合服务窗口主要负责以下业务工作:
(一)办理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及验证、换证、审验等业务,受理税种登记申请等;
(二)受理纳税人的开立或变更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账号的报告;
(三)受理、审核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申请文书,对符合条件的,转有关部门办理。核收其他岗位或部门传回的资料、证件、文书,通知纳税人领取审批文书、批准通知书和相关的资料。
(四)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转有关部门办理。核收有关部门传回的行政许可文书,通知纳税人领取;
(五)欠税公告的厅内公布;
(六)税收及征收基金(费)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和厅内的宣传;
(七)其他业务。
发票管理窗口主要负责以下业务工作:
(一)《发票领购薄》的发放和管理,发票发售;
(二)受理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的申请,转有关部门办理;
(三)按有关部门的通知,对纳税人使用的票种进行核定及变更记录;
(四)受理纳税人办理发票核销、挂失、验(交)旧购新等事项,转有关部门办理;核收有关部门传回的税务文书,并通知纳税人窗口办理;
(五)发票担保、保证金及发票的印章(印模)的管理;
(六)代开发票及管理;
(七)有奖发票兑奖管理;
(八)其他业务。
申报纳税和费款缴纳窗口主要负责以下业务工作:
(一)受理各税种、基金(费)的申报、审核事项;
(二)税款、滞纳金、罚款和基金(费)的征收入库及多缴税金的抵缴处理;
(三)受理延期申报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转有关部门办理;核收有关部门传回的税务文书,并通知纳税人窗口办理;
(四)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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